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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虹塑料集团协助起草的《聚酰胺扎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获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

更新时间:2015/12/23 16:20:17 点击次数:6086

    2015721日,我司协助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起草的《聚酰胺扎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HDB/QB098-2015获国家海关总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,并于2015917日起开始实施。

   
为加强加工贸易单耗管理、规范和完善海关和商务主管部门对加工贸易单耗的审批、申报、核销,根据《海关总署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制定计划和单耗管理研究课题项目的通知》(署办函〔2010263号),要求特制定扎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。

 
《聚酰胺扎带加工贸易单耗标准》是首次制定,该标准确定了聚酰胺扎带加工贸易的工艺损耗率为2%。本标准由海关总署办公厅、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委托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负责组织制定工作,由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负责起草,长虹塑料集团有限公司协助起草。

   
本单耗标准制定原则是以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该行业加工贸易企业的平均生产水平为制定基础,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进出口贸易政策,符合我国加工贸易企业生产实际,有利于加工贸易企业技术进步和公平竞争,便于商务主管部门审批、海关有效监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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